基本假說

  1. 行為表現是受個人和其所在的環境互動所產生。
  2. 行為得獲得是經由設計好提供某項技巧的情境中,不斷相互作用而產生。

理論基礎

  1. 人類有想探索環境的天性,個體行為主要是受環境中互動結果所影響。行為的結果,是經由增強或懲罰所獲得的技巧。
  2. 需要學習而獲得社會角色,包括家庭互動、日常生活功能、休閒、娛樂、工作等。
  3. 由學習理論來看,學習的發生是由社會化的過程中而來。
  4. 典型的發展:個體與環境的互動、探索並滿足需求。非典型的發展:個案因生病而無法由環境學習,需從新學習,行為修正。
  5. 合適的工具:所有職能治療合法工具及團體活動皆可運用在此參考架構,但須強調實際的動手操作。

功能與失能

  1. 作業技巧:包括工作的意願、行為的合宜是否、工作能力及耐力、粗/細動作的協調性、對工作的興趣、跟隨指令的能力、對工具的使用、清潔與否、注意細節的能力、解決問題和組織合理的工作能力、挫折忍受度。
  2. 人際技巧:語言溝通反應、想法感覺表達、察覺到他他人需求及感受、參與合作/競爭的情境、妥協商量的能力、自我肯定、適應角色扮演的能力。
  3. 家庭互動。
  4. 日常生活活動。
  5. 工作與學校:包括與年紀相符、適當的課程參與、與師長關係、知識和興趣、學習成就表現、與同學之關係、求學態度、對學校規範的態度及反應。
  6. 休閒、娛樂:與年紀相當同伴之遊戲、休閒、友誼。